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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价部门正研究价格新标准 或上调物管费

点击:1247时间:2017-10-20  TAGS: 物价部门

  市物价局接访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物管费目前执行政府指导价,电梯洋房**限价为1.96元/平方米/户,确实因物业服务水平超出规定的一级服务内容而需超过**限价收费的,须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才执行。”

  “比起其他大城市,广州的管理费标准偏低,物价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价格标准。不排除将会上调物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水平。”

  “在下一次的停车场收费调整中将明确自有车位管理费相关政策,会考虑是否将自有车位的管理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本报讯(记者李婧通讯员蓝岚)昨日,在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的接访中,物管费问题仍是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矛盾增加,物价部门将研究制定新的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并完善有关政策约束物管公司质价相符,同时会考虑是否将自有车位的管理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此外,自7月1日广州市部分停车场收费调整后,市物价局12358投诉中心没有接到违规收费的投诉。而公交地铁优惠方案经过市交委主导下的修改,已经有了新方案,其中,扩大了月票优惠。

  昨日上访的市民主要反映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而未报物价部门审批,且物业管理服务质价不符。

  物业管理服务质价不符

  世纪绿洲第三期的业主潘女士昨日一早到广州市物价局上访,她投诉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违规收费且质价不符现象。据了解,在2006年1月17日收楼时潘女士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按照3元/平方米·户的标准缴费,但一直以来物管公司只收2.5元/平方米·户,但服务水平一直在下降。

  据悉,世纪绿洲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没有报物价部门审批,而且物管方“两易其主”,协议上的物业管理方是广东利华物业管理公司,但实际上收费的变成利海物业管理公司,*近又变成利海酒店。“业主有不满现在都不知找哪个公司投诉”,潘女士说,多户业主因不满收费而拒交费,被物业公司以违约为由告上法庭。

  物管费超出政府**限价

  昨日东湖御苑的业主代表就物管收费问题第三次到市物价局上访,在和业主、物价部门举行多次座谈会后,物管公司仍没有调整管理收费的行动,目前2.5元/平方米·户的标准仍超出政府**限价。

  回应:若物管违规将被勒令退款

  罗家祥强调,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物管费目前执行政府指导价,电梯洋房**限价为1.96元/平方米·户,确实因物业服务水平超出规定的一级服务内容而需要超过**限价收费的,必须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才执行,而“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昨日下午,市物价局派出由检查分局、价格处、收费处、天河区物价局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赴世纪绿洲和东湖御苑调查,如果调查证实私自征收“超标”管理费属于违规收费行为和“质价不符”属实,会勒令物业管理公司把多收款项退还给业主。

  据广州市物价局12358投诉中心统计,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投诉案件占总投诉案件的20%,比例偏高。罗家祥认为,部分小区的管理成本和水平确实有所提高,上调物管收费标准可以理解,“比起其他大城市,广州的管理费标准偏低,物价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价格标准。”他透露,不排除将会上调物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水平。但他强调,物业管理方要保证质价相符。

  物管单方面提高车位管理费

  昨日,家住广州大桥脚汇美南苑的教师阚先生反映,他所在的汇美南苑的物业公司从2006年1月起,在未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大幅提高自有车位管理费,由原来的36元/月提高到120元/月,遭到车位业主普遍反对,双方因收费问题争持至今仍未解决。阚先生咨询目前物价部门对自有车位管理费是否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回应:车位管理费或将定标准

  市物价局价格处负责人表示,车位管理费属于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目前并没有制定一个明确的车位管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根据管理成本的情况,由管理者与业主协商而定,“但是这类收费矛盾日渐增多,物价管理部门目前已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有望在下一次的停车场收费调整中明确相关管理政策,会考虑是否将自有车位的管理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物价部门还表示,阚先生小区此前36元/月的车位管理费确实偏低。物价局建议小区车位业主提出一个较适宜标准,然后将会同海珠区物价局与该物业公司协调解决。

  馨提醒

  物价部门接访途径十分畅通,市民既可以通过信件反映,也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市环保局接访

  公交车总站变修车厂,吵!

  本报讯(记者杜娟)“我家门外是如意坊公交车总站,现在公交车站都变成修车厂了,噪音实在是难忍啊。”昨日,家住荔湾区涌边一马路的张先生来到环保局投诉公交车总站噪音扰民问题。

  公交车站成修车厂噪音扰民

  据了解,如意坊总站停靠的是市一汽公司的车。张先生说:“总站离我们家仅一窗之隔,修车的地方也只有10米远,每天早上六七时就开始有修车的声音。”

  回应:住宅区内不应有修车厂

  负责接访的市环保局副巡视员卢增荣表示,住宅区内不应该有修车厂,张先生去年向环保部门投诉后,环保局已向市交委反映了情况,一汽公司有关人员也表示已将大部分汽车维修工作迁往中山八路总站,如意坊现在仅进行小修小补。他表示:“我们将继续与交委协商。”

  投诉油烟污染门上被抹大便

  昨日,住在体育西的刘女士和况女士来到环保局投诉,刘女士一坐下就说:“上月23日上午我们来投诉强记鸡粥,晚上10时多我们两家的窗玻璃就被打烂,防盗门上也被抹上了大便。”刘女士表示,她们当时立即报警,警察也到现场取证、调查。刘女士说,强记鸡粥共有3个铺面,分别做粥粉面和快餐。况女士说:“他们厨房的油烟和热气让我们都活不下去了。”

  回应:正申请强制执行处罚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批给强记鸡粥的经营范围只有粥粉面,并不能经营小炒,而环保部门也多次对其进行查处,天河区环保局已下达了处罚决定,目前正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市政园林局接访

  天桥说了两年怎么还不建?

  本报讯(记者杨进)昨日上午,7名中海康城业主代表成了市政园林局局长接访的“主角”,他们认为,中海康城的人行天桥说建已经多年了,为何迟迟不见开工,对此,负责接访的副局长陈亚新表示,这座天桥肯定会建,方案还在进一步调整中。

  中海康城人行天桥迟迟没影

  昨日上午10时左右,7名中海康城的业主代表出现在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信访室门口,他们进来便直奔主题,“陈局长,两年前我们信访的时候,市政园林局就答复说确定要在这里建人行天桥了,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动静呀。”其中一名业主代表反映,现在不少老人小孩为了过马路冒险翻越中间隔离带。

  回应:建设快但准备工作复杂

  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陈亚新表示,“不是没有动静,其实我们一直在做很多工作。”他解释,天桥建起来很快,一般3个月左右,有些1个月就可以了,但前面的准备工作非常复杂,要先立项、落实资金、设计方案、报规划部门批准等,而且中海康城的这座人行天桥正好建在东环立交附近,桥体、桥墩等位置都要慎重考虑,此外,天桥与广州新体育馆接邻,天桥的结构、颜色等也要与这座建筑协调。

  陈亚新一边解释,还一边拿出了中海康城天桥的效果图,“我们准备采用衔架式钢结构,这样更美观大方。”“今年年底能不能动工?”业主追问什么时候能建。陈亚新表示将尽快与有关部门协调,早日解决中海康城居民过马路难的问题,但具体时间他也不好答复。坐在一旁接访的市政园林局党委副书记肖恒光微笑着向他们解释,“你们不要着急,动工应该快了。”

  市规划局接访

  绿地突变幼儿园是否合法?

  本报讯(记者杨进通讯员冯卫南、唐晓玲)昨日上午,广州市规划局副局长李绍权、纪委书记周延华在市规划局信访厅接待来访市民共7批,有的反映拿不到房产证,有的反映噪音污染问题,市规划局负责人一一接访解释,直到中午12时30分才结束。

  开发商建围墙挡了商铺江景

  家住海珠区新港东路“珠江大家庭花园”临街商铺的罗女士,反映今年4月初在没有任何公示,事先没有征得任何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开发商擅自建起近2米高围墙,将大片绿地围蔽起来,挡住铺前一线江景。罗女士说:已经向城管投诉,后城管答复该地块是经规划局穗规建字(2008)第1776号批准调整该绿地用途建设幼儿园的用地,正在施工前围蔽围墙。罗女士认为,该建设项审的审批影响了小业主的经营效益及通风采光等合法权益,要求市规划局恢复原有的绿化用地,拆除围墙和栏栅,保障业主权益。

  回应:围墙如属违建立即查处

  广州市规划局接访负责人表示,一线江景的公共资源谁都不容侵犯,罗女士反映的情况他们马上会派人到现场调查。规划局领导现场作出批示,让法监处尽快派员到现场了解投诉的施工围墙是不是属幼儿园的施工围墙还是别的用途的围墙,如果是施工围墙则允许保留至施工完毕后拆除,如要建设,则需要办理报建,建设为通透绿化围墙。另外,也要检查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审批程序是否做得完善,包括有无经过公示程序,并现场检查开发商是否违法建设围墙并封闭了临江景观,如属违建立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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